0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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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河北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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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在前三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行动规模和范围,充分发挥 已认定54个水产养殖骨干基地的引领作用,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5项生态健康养殖技术、2项养殖尾水治理技术、4项配合饲 料替代幼杂鱼模式、8个优质 多抗新品种及实施水产养殖用 药减量行动。重点围绕树样板、提水平、扩规模、促融合、强支 持等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开展“五大行动”,优化水产养殖模式、 改善养殖水域环境、提高养殖水产品质量、推进水产养殖方式转 变,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水平,为夯实水产品稳定 供给提供有利支撑。
二、 重点任务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依据农业农村部筛选的 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示范技术模式 5项,建立示范推广基地24个,其中海水示范推广基地14个、淡水示范推广基地10个。制定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求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并汇编成册。
1. 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技术模式。 在同一养殖区域内合理 搭配不同营养级、养殖生态位互补的动植物,实现水质调控、营养物质循环利用、生态防控及质量控制,在提高养殖效益的 同时减少养殖废物排放。2023年,在秦皇岛、唐山、沧州市建 立海水池塘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模式示范基地各2个;在石家庄、邯郸、唐山市建立淡水池塘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示范基地各1个 。
2.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 以稻田为基础,开展渔农综合开 发利用,在确保水稻稳产的前提下,实施稻田鱼、蟹养殖,实现 “一水两用、 一 田多收”,有效提升稻田资源利用率、经济效益 和产品质量。2023年在唐山和邯郸市建立稻蟹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各1个。
3.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 针对我省鱼、虾、中华鳖等 工厂化养殖,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净化、杀菌消毒、脱气增氧等 一系列技术措施处理,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减少尾水排放及 环境污染。2023年,在秦皇岛、唐山、沧州、保定、石家庄市 建立工厂化循环水示范基地6个,其中秦皇岛市建立牙鲫、大菱 鲜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各1个;唐山市建立半滑舌鳊、南 美白对虾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示范基地各1个;沧州市建立南美白 对虾工厂化循环水示范1个;保定市建立冷水鱼工厂化循环水示范1个。
4. 盐碱水绿色养殖技术模式。 充分利用我省盐碱地或浅层盐 碱水资源,开展盐碱地鱼、虾绿色养殖技术示范。2023年,在 沧州市建立盐碱地鱼虾生态 养殖示范基地1个,在唐山建立 利用稻田洗盐降碱水开展大宗淡水鱼、南美白对虾养殖示范基地各1个。
5. 海水大水面增养殖技术示范。 利用我省丰富的盐田资源, 开展对虾、卤虫、海参等增养殖示范,有效提高盐田资源的综合 开发利用。在沧州市建立南美白对虾、卤虫盐田增养殖示范基地 各一个;在唐山市建立南美白对虾、卤虫、海参盐田增养殖示范基地各1个。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依据农业农村部筛选的 5 项尾水治理技术模式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推广2项技术 模式,建立示范推广基地9个。总结出适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系列标准和操作规范并汇编成册。
1. 集中连片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 在沿海地区集中连片的 养殖区域,通过建设渠道收集养殖尾水、沉淀、过滤、生物净化 等措施,对养殖尾水进行多级处理后再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2023年,在唐山、秦皇岛、沧州三市海水养殖鱼虾集中区域建 设养殖用水多级处理模式示范基地各1个。在邯郸、保定市建设冷水鱼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示范基地各1个。
2.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技术模式。 通过对工厂化养殖尾水进行收集、沉淀过滤、生物净化、消毒、增氧等处理,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2023年在秦皇岛市建立鱼类工 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基地1个;唐山市建立鱼类、虾类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基地各1个;沧州市建立虾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基地1个。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 2023年,全省54个骨干基 地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现全覆盖。各基地要分品种构建用药 减量技术模式,总结不同的用药减量技术经验,使水产养殖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3%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
1.各骨干基地,首先按照抗生素类、消毒或杀虫剂类、微生 态制剂或底改类,梳理2022年度本品种养殖中兽药使用情况,以此为对照做好2023年度兽药使用记录。
2.各级地可结合本场实际,通过发展生态养殖、使用优良苗种、加强疫病前期防控等措施减少用药,并进行经验总结。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 依据农业农村部配合饲料 替代幼杂鱼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半滑舌鳊、 大菱鲫、河鲀鱼、河蟹4个养殖品种配合饲料推广模式,在唐山 市建立半滑舌鳊、河鲀鱼、河蟹示范基地各1个;秦皇岛市建立 大菱鲫、半滑舌鍋示范基地1个。通过基地示范,实现半滑舌鳊、 大菱鲫配合饲料替代率达到 ,河鲀鱼不低于65%,河蟹不低于75%。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 依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及我省实际养殖情况,确定示范推广优质水产新品种8个,建设试验基地8个。通过示范推广完善新 品种良种良法配套技术规范,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产养殖良种化水平。
1.开展 对虾“黄海3号”、“黄海5号”亲本选育,在唐山市建立亲本选育基地各1个。
2.开展凡纳滨对虾新品种引进及试验示范,在沧州市建立 "广泰1号"新品种示范养殖基地1个、在唐山市建立“兴海1号”新品种示范养殖基地1个。
3.开展红鳍东方鲀种质更新选育,在唐山市建立红鳍东方鲀 良种繁育保种基地1个,对现有亲本群体进行保种和梯次更新,保持亲本抗逆、生长性状。
4.开展黄金鳖制种繁育,在保定市建立选育种基地1个。保持亲本群体,补充后备亲本,进一步开发观赏鳖市场。
5.开展冷水鱼规模化繁育,在保定市建立选育种基地1个。
6.开展半滑舌鳊“鍋优1号”选育及制种,在唐山市设立基地1个,进行保种、苗种扩繁和养殖推广。
三、 工作措施
( 一)提升思想认识。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 下之年,也是实施“五大行动”见成效、求突破的关键之年,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是推进渔业绿 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是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立足主责行业、推动乡村振兴和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抓手。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推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按照本级渔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的“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立足 承担的职责任务,明确每项行动的具体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制 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 和有关部门重视,充分利用渔业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等中央财政资金、 转移支付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支持力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包联制度,建立“ 一 个行动、 一位领导、 一套班子、 一套方案、 一抓到底”的“五个 一"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常态化部署“五大行动”实施。各地推广部门要在渔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 积极依托本地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渔政执法部门、科研教学单位及相关企业,形成工作合力。
(四)着力示范引领。各地要坚持统筹规划和“ 一盘棋”思 想,以骨干基地为实施主体,推动骨干基地扩增行动内容,实现 骨干基地“五大行动”内容的全覆盖。进一步总结经验,创新工 作方式,通过举办技术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切实发挥骨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 等媒体进行宣传,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到行动中,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请各地积极报送相关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省站择优上报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和“ 水产”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编制工作动态,发放各地交流互学。
(六)做好评估总结。 各地要及时进行试验情况分析,评估 各项技术模式、用药减量、饲料、种业等示范推广成果,完成综合效益分析,探索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总结梳理技术成果,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同时做好工作总结。
四、 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3--5月)。各地制定本辖区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落实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并做好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5-10月)。各地要根据各自任务实施方案 加强工作实施及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阶段(11- 12月)。各地要认真对工作情况进行 总结。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 措施建议等,认真分析总结经验问题,为下一年度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五、 有关要求
各级要结合当地实际优化提升行动内容,推动政策衔接配 套,进一步健全由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 施、科研教学单位配合、生产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五大行动”顺利实施。省海洋与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相关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创新团队切实做好技术支撑。省厅将适时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请各市分别于3月31日、11月15日前,将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薛政,电话:18603267979
